急!问下`原告出具的证据,算伪证吗?该怎么办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6:47:35
我父亲03年开车撞了一个人。我父亲全责。对方鉴定为十级伤残。

其让我父亲赔偿19万。她说每个月去医院拍2次片子,拍了5年,没年都是如此(因为她一直拖到08年才肯解决)。还有高额的医药费。但是,都有医院的印章。(很明显,她和医院之间有某种关系)

还要我父亲赔偿她这5年的误工费,她是自己开的调料店,按每月2千算的。

我对法律懂的甚少。拜托明白人告诉我下,我们该怎么办才好?

这属于伪证吗?
她就是在5年之后做的伤残鉴定!

愁``

超过诉讼时效,是不是会被驳回诉讼请求。具体是什么意思?。拜托,麻烦你了。

诉讼时效不会过?那你帮我解释一下,一个裂缝需要5年痊愈?而且她的律师一口咬定,她就是5年才好的。

这样算不算过。她要是拖上10年,杂办

真的很感谢你们。我不明白的是,对方5年间一直以伤没好为由拖延。这样时效是否过了。

一、是什么时间鉴定的十级伤残,应当是当时吧。高额的医药费可以申请法院鉴定是否与她的伤的治疗有关。
二、如果是五年了才申请鉴定,她一直没有住院吗?
三、但有一个关键的问题对她不利,就是人身伤害的赔偿必须在伤害事件发生后一年内提出诉讼,超过一年诉讼时效就没有了,就视为放弃诉讼权利。咬住这一点,可能她没那么容易胜诉的。
四、关于是不是伪证,我觉得肯定无法认定。

花钱找一个律师,一切问题都解决了。不要心疼小钱,你自己肯定应付不了,不然要吃大亏。
你说的伪证问题,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里面的伪证谈不起来,双方提供的证据法官通过庭审质证对证据进行核实,然后决定要不要采信。
刑事诉讼里面伪证比较严重。
伤残鉴定是在医疗终结后一段时间进行鉴定,骨折一般是医疗终结后6个月做鉴定;神经性损伤医疗终结后1年做鉴定。
诉讼时效一般不会过,因为他一直在治疗中。诉讼时效不是好的抗辩理由。
高额的医药费:你要看用药清单和正规发票,盖有医院章的收据之类不认可;用药是否与他的病情有关,有没有必要一个月拍2次片子,然后可以申请法院鉴定是否与她的伤的治疗有关。
误工费用的问题:关键是误工时间你可以申请法院进行鉴定。误工费用的标准每个地方不一样,因为每个地方的平均工资不一样。对方提供的2000元一个月你不要认可。

结论:
您好!首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所以,像她这样的情况,一年过了就过时效了,更别提五年了,但是,有一点,
我国还有一项规定叫时效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